本报讯 丘北县官寨乡村民张某华和某木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签订造林合同,张某华按照合同完成造林并已进行了验收。由于上述木业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未能支付其造林费。张某华为挽回经济损失,于2017年12月28日请人到本村水井沟使用油锯砍伐属于上述木业公司的桉树2000余棵并加工成2.3米长的木材。2018年1月1日,张某华请4辆车运输木材到师宗县出售,途经丘北县南盘江三林场场部时被丘北森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被伐林木蓄积40.07立方米。目前,张某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批捕,案件正在办理中。
(李俊峰郭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