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呈贡区召开的2018教育改革发展大会上,呈贡区正式发布并实施了《昆明市呈贡区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提出,呈贡区辖内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应与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与第一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后90天内,
须签订接收教育配套设施协议书
《细则》要求,辖区内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应与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后,未按照建设计划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或承担教育代建资金,拒不整改的,由住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新建扩建居住区指新建改建的住宅区、住宅小区,包括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城中村项目等。对有配套教育设施的项目,教育设施建成后,应无条件移交区教育局。竣工验收后90天内,开发建设单位和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设施和档案资料移交手续,签订接收教育配套设施协议书。在满足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园)的前提下,对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可采取公办、民办、混合制等多种办学形式。
呈贡区政府负责整体统筹,统一规划
此外,《细则》还对新、扩建住宅区内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规范、建筑面积规模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对已建或在建居住区项目,未配建或达不到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将协商开发建设单位遵从自愿和无偿原则,捐赠学校财产,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呈贡区教育局作为受赠人与开发建设单位(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呈贡区政府负责整体统筹,统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采取异地配建、就近扩建、校内增建等方式配齐教育设施。
按《细则》规定的校舍建设标准:每0.5万人口区域内,设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增加600人,增设一个班规模;每1万人口区域内,设18个班规模小学,每增加600人,增设1个班规模;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18个班规模的初级中学,每增加1100人,增设1个班规模。在居住人口密集区,每4万人口设30个班规模的高中阶段学校;每增加1300人,增设1个班规模;其他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