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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法院连续举办两场“庭审进校园活动” 真实庭审进校园 师生旁听触动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120
核心提示:近些年,各地法院不断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进行校园普法。近日昆明安宁开展的两场法庭进校园活动,更是直接在校园内开展真实
近些年,各地法院不断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进行校园普法。近日昆明安宁开展的两场法庭进校园活动,更是直接在校园内开展真实的庭审活动,以案释法,让青春期的孩子们了解触犯法律 近些年,各地法院不断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进行校园普法。近日昆明安宁开展的两场法庭进校园活动,更是直接在校园内开展真实的庭审活动,以案释法,让青春期的孩子们了解触犯法律将有什么后果,达到“审理案子一件,教育学生一片”的目的。庭审一庭审地点:安宁石江学校 旁听人:该校400余名师生无故打伤他人 获刑一年零四个月5月15日下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石江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向该校高一、高二师生展示一场真实的庭审,该校400余名师生旁听。案情:2017年11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余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先后邀约被告人张某林等人,在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附近,手持木棒无故殴打被害人丁某。经鉴定,被害人丁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经过法庭的审判,最终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庭审法官徐耀表示,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是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能使师生们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知晓违法后果,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尚法的良好习惯,形成珍惜情谊、和谐包容的良好品格,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活动目的。”石江学校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活动能够让同学们认识到,任何肆意侵害他人权益、破坏法律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从而有效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并养成遵守和崇尚法律的习惯。庭审后,学生及老师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法官还就本案向同学们进行了法律知识讲解。就读高一年级的陈同学表示,这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不但惩治了犯罪,“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学会面对违法犯罪时,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外也激发起我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庭审二庭审地点:安宁市第一中学 旁听人:该校400余名师生在校学生殴打民警,判刑一年缓刑一年5月17日下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永兴在安宁市第一中学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向该校高中师生展示了一场真实的庭审,共计4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案情:2017年8月2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赵某和亚某等人与刘某等人发生争执并斗殴。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被告人赵某不听从民警指令并动手殴打民警,不但妨害民警执行职务,还致民警受伤。后查明,被告人赵某系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在校学生。经过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法官李永兴表示,这个案件,被告人身份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一样,都是学生。“在学校学知识、学技能的时候,却接受了法庭的审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相信对大家是有触动的。”安宁市第一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与法院开展合作,就是结合学校目前的法治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法律的预防、指引作用,“让同学们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尚法的良好习惯,健康全面地成长”。现场一名学生表示,参加这次活动,让同学们认识到任何肆意侵害他人权益、破坏法律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以后我一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增加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养成遵守和崇尚法律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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