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史密斯 » 新疆 » 图木舒克 » 正文

企业单方面“炒人”应负举证责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次数:114
核心提示: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否合法、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又是如何认定与处理的?近日,开平市人民法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否合法、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又是如何认定与处理的?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企业单方面解除与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否合法、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又是如何认定与处理的?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企业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合法性,需额外支付23400元的赔偿金。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2013年7月,聂某进入开平市某公司工作,入职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聂某最后一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2016年10月起至2018年9月止,任职该公司生产部主任。2016年12月,该公司向聂某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与聂某进行两次面谈,但双方未能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达成一致。后来,该公司向聂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东变化,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及人员配置、架构等方面均随之做出重大调整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为由,从2017年1月起解除与聂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给聂某补偿金23400元、代通知金5916元、2016年未休年假折算工资2152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赔偿金因不满该公司的补偿金额,2017年1月,聂某就这一劳动合同纠纷向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3月,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该公司应在支付补偿金的基础上,另向聂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3400元。因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有异议,该公司随后向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由于经营策略和发展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人员配置等都作出了重大调整,所以聂某的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在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曾与聂某进行协商,但遗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该公司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合法解除与聂某的劳动合同。聂某则表示,自劳动合同签订时至离职前,他并未见该公司存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是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法院认为,本案涉及到劳动者的重大权益,且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法院对原告的主张不予采信,原告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3400元。涉及劳动者重大权益决定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合法合理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及自身发展的需要,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作出相应调整,是其基于自身发展所采取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但此种行为必须在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劳动者重大权益的决定,例如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其作出上述决定是合法合理的,否则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通讯员/何超鸿戴艳红何奎
 
 
[ 史密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史密斯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