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依法查处酒驾“零容忍”。
一是坚持文明执法。该大队在加大处罚打击力度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强化取证意识,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以实际行动树立公正严明的良好形象。二是严规范、快处置。整治中,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民警一律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作出暂扣驾驶证、罚款、记分的处罚。对酒精含量超过醉酒临界值的驾驶人,一律到医院采集血样,保证违法证据的真实有效。同时,根据检验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一律处拘留和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记分。此外,在处置过程中,牢牢把握“快”字,对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的,一律在当日裁决处罚。三是严把人情关。为保证整治效果,该大队严格按照“对酒后驾驶,不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对违法人不处罚,变更减轻处罚或说情的,该大队从严工作纪律,严肃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严格、公开、公正。
(胡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