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
决定任命:
刘国华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刘冬根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苏劲光的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伍彩珍的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刘冬根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雪勇的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