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精神,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西盟县农村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依据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西盟县开展“农村便民药柜”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西盟县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向各单位征求实施意见。并于7月11日,召集县卫计局及县新农合领导与该局班子成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讨论会。就“农村便民药柜”的设置主体、设置条件、设置要求等进行了讨论。县卫计局及县新农合领导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提出了修改意见。
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细化“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使“农村便民药柜”的设置,真正实现方便群众、惠及群众,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娜 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