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日前,台山市消防安全主管机关单位对本市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评选出了10家“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台山市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日前,台山市消防安全主管机关单位对本市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评选出了10家“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台山市人民法院名列其中。据了解,台山市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包括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及人员落实;重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逃生秩序指引;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机检查的方式,确保设备设施能及时更新或报废;加强教育,提高消防技能,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全院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专题会议、板报、消防演练等。通过四项措施的联合开展,推进机关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及全院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台山市人民法院提出,将继续夯实消防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火情控制的能力,逐步形成常态化的消防管理格局,全力为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